昨天又是一场鏖战。我甚至连正装都来不及换,穿着仔裤和针织外套(幸好都是深色的)就去开会了。会议照例是英文,只是比往常火药味都浓。我们这边出动了一大批中高层,只为了对付对方两个全权代表的女律师(其中一个还是个年轻的助理,汗)。
说真的,我很佩服会场的每一个人。专业,聪敏,反应敏捷。连气度都比常人要非凡一些。以至于在激烈的谈判中,我常常就走神了。别人在争论怎样怎样才能给己方带来优势和利益,我却在感慨这一位如何的幽默,这一位言辞多么锋利。
无论如何,这并不是一场愉快的经历。直到天黑以后终于散会,在百般推挤以后上了公交车,在繁华的CBD夜色的映照中,我一如既往的感到一点点心灰和沮丧。也许人在能力所不及的时候,总是容易感到疲惫和伤感。好强如我,其实内心深处也常怀念小城里缓缓节奏的日子,仿佛童年般无忧无虑的日子。只是,没有机会对任何人说起,也不许自己在其中沉沦。
在喧闹的夜色里,我忽然开始想念S。跟那些我常觉得可能永远都只能仰望的人一样,S也是一个被现代都市节奏武装的精明、干练、野心勃勃的人物。我害怕这样的人,却控制不住的想念他和他的脚踏车。他是第一个认识我没几天就直言我很傻的人。是啊,多么傻的我,却也拼命的试图以职业和干练来武装自己。但他也说,大智若愚。我低下头轻轻的笑着。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,眼神犀利,也善于交际礼仪。
无论如何,他是六年以来第一个使我感到心动的人,虽然彼此之间的距离堪比银河。我习惯了去仰视他,而无法接受他忽然变成和我一样的平凡人。我愿意想象他讲着流利的英文,生活在我无法看到的地方。但,却不能控制的,在喧闹的夜色里,想念起他和他的脚踏车。
从小我就知道,有些人有些事,是永远都不适宜和人谈起。只是,现在明白了原因。
手机从包里拿出来又放回去几次,终于也没有播出那个电话。这样的人,终究是不适合陪伴一生的吧。因为在困扰和烦闷的时候,终于还是没有办法依靠。
祝福好友MAY, 终于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恋爱。我想,她是那种只要一次恋爱就够了的人。其实,谁又何尝不是?只是总是寻寻觅觅,找不到前世今生最想找回的那个人。